洞穴公案:一件駭人聽聞的殺人食肉奇案,引發的中國式法庭大辯論
洞穴公案:一件駭人聽聞的殺人食肉奇案,引發的中國式法庭大辯論
出版社: 麥田(城邦)
作者: 秦濤
譯者: 0
規格: 14.8x21
裝訂: 平裝
頁數: 224
出版日: 12/02/2024
ISBN 13 : 9786263107809
內容簡介: 「處於飢餓的瀕死絕境,孝子能為了救父而殺人食肉嗎?」
在人命與道義的兩難中,有沒有比人命更高貴的價值?
一部生動有趣,激發思辨的「正義」與「法治」的通識讀本
一件駭人聽聞的殺人食肉奇案,引發的中國式法庭大辯論
一場中華法系的思想實驗 ╳ 中國式《論法的精神》!
l 一個架空歷史的虛構案例,14份立場不同辯詞,直擊中國法律的價值命門!
l 以東漢末年一件真實的「食人案」為創作原型,反映禮與法、世俗倫理與儒家統治等核心價值衝突,復活歷史中國異彩紛呈的思想流派。
l 這是一部中國式《論法的精神》,也是一部極簡版的中華法系思想史!
l 本書嚴謹的法律推理,用14個辯詞展現中國傳統法律思想的許多面向,更是一部生動有趣,激發思辨的「正義」與「法治」的通識讀本。
案由:「殺人救父,義無反顧;觸法而亡,死而無憾!」
本元二年十二月,洞陰縣已因旱災數月引發饑荒。因州府賑災糧隊遲遲未至,縣民陳祥(三十五歲)偕同其父陳千秋(六十八歲)攜僅剩的乾糧離家逃荒,試圖穿越一片荒原前往鄰近洞陽縣避災。逃荒的第三天,陳氏父子偶遇另一名逃荒男子楊釋(二十八歲)及其弟楊迦(二十五歲),詢問後得知,楊家兄弟在荒原迷路已斷糧三日,正飢餓難耐。陳父自認再兩日即可穿越荒原,就將乾糧分出少許予楊家兄弟,於是四人一起結夥同行
四人當晚覓得一洞穴休息,洞內另已有一中年醫生先至。是夜,颳起罕見大冰雪,洞穴被冰雪封住無法出行。五人中最年輕的楊迦冒險出洞求救,但始終沒有回來(之後發現已經凍斃在離洞十二公里的路上)。
之後,剩餘四人不敢再出洞。到第十一天,陳父年邁且餘糧吃盡,陷入昏迷。經醫生診斷,再不進食即將暴斃。陳祥為救父,殺了楊適,將其血肉餵食父親。又過了五天,大雪終於融化,陳祥揹父出洞,終於遇到巡查縣尉而獲救。陳祥自首並供認殺人不諱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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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將中國法律思想史重要內容融匯交織一處,全書基於西晉傅玄《傅子》這部亡佚書籍所留存一的一篇文字記載:發生在東漢末年的「管秋陽食人案」。作者開始創作鋪陳這件「透過虛擬法律案例,來研討實際的法律難題」的傳統中國法律「公案」,進而深入探究傳統中國法哲學究竟可以如何應對「絕境之下殺死、吃掉一個人,以保全更多人」的這類司法審判難題。
借助「管秋陽食人案」典故,作者宣稱要將西方法系內生的「洞穴奇案」脫胎變成中華法系內生的「洞穴公案」。於是,作者假想有件「華朝本元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,男子陳祥向洞陽縣廷自首犯有殺人、肢解」罪行引發的司法大案,在送達一位「年輕而審慎的皇帝」之後,為應對這件「備受天下人矚目」的大案,皇帝與重臣商議決定頒布詔書,開啟了一次由宰相主持的「集議」行動,然後「大司寇、太學生、御史、經博士、刑部尚書……」等人物逐一登場,依序對本案發揮包含十四種中國法哲學觀點的慷慨陳詞,全書結尾再補上「最終判決」並還附加一篇「華朝法律往事」。
作者強調這部「洞穴公案」不是「洞穴奇案」的山寨舶來品,他其實是想大膽嘗試另類風格的《中國法律思想史》。
藉由這個思想實驗,作者讓虛構的古代人物輪番上場,互相駁難,據以展示古人的法律理念與關切。在作者筆下,這些引經據典的古代論辯被轉化為現代人熟悉的語言,從而令讀者在領略中國古代法律智慧、感受其魅力和獨特性的同時,也對其現代意義有所了解。本書構思巧妙,語言生動,敘述引人入勝,不但能激發讀者的閱讀興味,而且啟人思考。
▋14個代表性觀點,14種思辨角度,不同的最後判決::
1. 既定的公法高於無定的私善【判死】
2. 亂世的犯罪,應先扣除政府的責任,再決定判罪輕重【輕判】
3. 官場應依律審判,恩赦應自出於上【判死,交上決】
4. 賞善罰惡,功過兩論【判死,旌表】
5. 一般依法,疑難依經,反常則由帝王行權裁決【棄權,交上決】
6. 在人命與道義的兩難中,有比人命更高貴的價值【無罪】
7. 不能以孝名行惡【判死】
8. 忠來自公權,孝才是人之常情【無罪】
9. 以孝害命,陷父不義,是為不孝【判死】
10. 仁在孝前,不可本末倒置【判死】
11. 緊急情況下的行孝,不能常理揣測【無罪】
12. 法律審判會影響之後世人行為準則,所以要謹慎【判死】
13. 以假設證明行凶不存在必然性【判死】
14. 孔孟表揚的道德才是犯罪的幫兇【棄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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